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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69968369/2023-00002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气象、水文、测绘、地震,议案
发布机构: 灌南县气象局 发文日期: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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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灌南县气象局机构编制调整方案根据《中共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推进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气党发〔2012〕66号)、《中国气象局关于全面推进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气发〔2013〕28号)、《江苏省气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

灌南县气象局机构编制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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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气象局机构编制调整方案

根据《中共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推进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气党发〔2012〕66号)、《中国气象局关于全面推进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气发〔2013〕28号)、《江苏省气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气发〔2013〕26号)和《江苏省气象局关于县级气象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及编制调整的指导意见》(苏气发〔2013〕38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贯彻中国气象局党组关于全面推进县级气象机构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夯实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基础,促进县级气象事业科学发展,结合灌南县气象局实际,制定本调整方案。

一、主要职责

灌南县气象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承担: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信息员队伍建设。

3.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4.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6.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7.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8.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9.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共设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管理科、行政服务科)防灾减灾科(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规格同地方政府同类内设机构级别。各内设机构的职责为:

1.办公室(综合管理科、行政服务科)

负责制订全县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承担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等任务;承担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项目管理等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工作。

2.防灾减灾科(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负责制订全县气象业务发展规划和和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及人工影响天气等工作;负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气象台站、气象设施及探测环境保护和探测资料管理等工作。

(二)直属业务单位

共设2个直属业务单位,分别为灌南县气象台(灌南县气象服务中心)和灌南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规格同地方政府同类直属业务单位级别。各直属业务单位的职责为:

1.灌南县气象台(灌南县气象服务中心)

负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工作;负责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负责综合探测系统、通信网络的建设和维护运行工作。负责决策服务和行业、专业专项、为农气象服务等工作;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及效果评价工作;负责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负责手机、广播、电子屏等媒体气象服务。

2.灌南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负责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及灾害事故调查鉴定等工作;负责各类工程、建筑和设施等防雷装置检测、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灌南县气象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4名。局领导班子成员配备1正2副。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由连云港市气象局按照有关规定核定。

灌南县气象局直属业务单位共有国家气象系统事业编制5名。其中:灌南县气象台(灌南县气象服务中心)编制3名,灌南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编制2名。

四、其它

对于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的地方气象业务机构,由连云港市气象局根据情况,与地方政府协商后,单独设立或在气象机构加挂牌子,地方编制等按照管理权限执行相关管理规定。

负责人:穆如锦

办公地点:灌南县泰州南路8-1

邮编:222500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8:30-12:00,15:00-18:00)

    联系方式:0518-83221274